晶元光電 2018/06/25
有關本公司將半導體代工事業之相關營業分割移轉之 債權人通知公告事宜
已複製
1.事實發生日:107/06/25
2.公司名稱: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無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民國(下同)107年6月25日召開董事會,爰依企業併購法第36條規定,採新設分割之方式,將半導體代工事業之相關營業(含資產、負債及營業)分割移轉予擬新設百分之百持有之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名稱暫定),作為晶成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新股予本公司之對價(下稱「本分割案」)。本公司與債權人間之往來業務將不受本分割案影響。
謹依企業併購法第35條規定,公告本分割案。如債權人對於本分割案有異議,請於即日起至107年7月26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受理地址為新竹市力行路21號財會中心,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半導體代工事業分割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方式郵寄(以郵戳日為憑)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意見即視為無異議。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