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元光電 2020/02/26

董事會決議許可經理人從事競業行為

已複製

1.董事會決議日:109/02/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01)李秉傑 策略長

(02)謝明勳 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01)李秉傑 策略長

GaN Ventures Co., Limited 董事長

GV Semiconductor Inc. 董事長

(02)謝明勳 副總經理

GV Semiconductor Inc. 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參與討論及表決之出席董事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