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元光電 2014/06/19

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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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
(2)董事: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傅慧貞
(3)董事:楓丹白露(股)公司代表人陳致遠
(4)董事:誼德光電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吳南陽
(5)董事:李秉傑
(6)獨立董事:梁基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
晶美應用材料(股)公司董事
(2)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傅慧貞
東林科技(股)公司董事
晶美應用材料(股)公司董事
(3)楓丹白露(股)公司代表人陳致遠
誼德光電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誼揚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南亞光電(股)公司董事
(4)誼德光電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吳南陽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董事
葳天科技(股)公司董事
合晶光電(股)公司董事
誼揚科技(股)公司董事
(5)李秉傑
億冠晶(廈門)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6)梁基岩
福億通訊(股)公司董事長
台郡科技(股)公司董事
力旺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杰力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經本公司10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解除以上董事兼職之
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李秉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億冠晶(廈門)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廈門火炬高新區(翔安)產業區翔星路103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發光二極體之生產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