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元光電 2014/06/19
公告本公司103年股東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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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東會決議日:103/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 (2)董事: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傅慧貞 (3)董事:楓丹白露(股)公司代表人陳致遠 (4)董事:誼德光電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吳南陽 (5)董事:李秉傑 (6)獨立董事:梁基岩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 晶美應用材料(股)公司董事 (2)億光電子工業(股)公司代表人傅慧貞 東林科技(股)公司董事 晶美應用材料(股)公司董事 (3)楓丹白露(股)公司代表人陳致遠 誼德光電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誼揚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南亞光電(股)公司董事 (4)誼德光電科技(股)公司代表人吳南陽 艾笛森光電(股)公司董事 葳天科技(股)公司董事 合晶光電(股)公司董事 誼揚科技(股)公司董事 (5)李秉傑 億冠晶(廈門)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6)梁基岩 福億通訊(股)公司董事長 台郡科技(股)公司董事 力旺電子(股)公司獨立董事 杰力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二○九條規定,經本公司103年6月19日股東常會通過,解除以上董事兼職之 競業行為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李秉傑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億冠晶(廈門)光電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廈門火炬高新區(翔安)產業區翔星路103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發光二極體之生產銷售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