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元光電 2015/05/06
代子公司元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案債權人公告
已複製
1.事實發生日:104/05/06 2.公司名稱:元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元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97.95%(截至事實發生日止)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及元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4年05月06日經雙方董事會決 議通過進行簡易合併,合併後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元芯光電股份有限 公司為消滅公司。合併基準日暫訂為民國104年6月29日,自合併基準日起,元芯光電 之所有權利及義務均由晶元光電概括承受。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316條之2及企業併購法第19條之規定,元芯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之債權人如 對於本簡易合併案有異議,請自104年5月7日至104年6月8日止(郵寄以郵戳為憑,受理 地址為新竹市科學園區力行五路5號股務部,請敘明聯絡人及聯絡方式,並於信封封面 上加註『元芯合併債權人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檢附債權證明文件,以書面 方式向本公司提出,逾期未表示意見即視為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