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集團溫室氣體排放可分為直接排放、能源間接排放、以及其他間接排放。直接排放源包括製程使用 氣體 ( 全氟化物 PFCs、一氧化二氮 N2O、甲烷 CH4、二氧化碳 CO2)、揮發性有機氣體污染防治設備、 緊急發電機及其他設施所使用之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汽油及柴油等燃料,以及化糞池、消防訓練及 設備等逸散性排放源;能源間接排放源主要為外購之電力;其他間接排放來源則包含產品及原物料運 輸、供應商生產、員工差旅、廢棄物處理及員工通勤等。 2024 年本集團溫室氣體排放量總計為 468,531.62 公噸 CO2e,其中類別 1 及類別 2 合計為 293,014.51 公噸 CO2e;2024 年度由於產能增加 10%,排碳量較 2023 年僅增加 2.47% ,由於集團導入的多項節能 措施,範疇 2 之溫室氣體直接排放量較 2023 年減少 4.64%。本集團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主要來自電力使 用的間接能源排放,佔全集團總排放量 50.27% ;其次類別 4 的,佔全集團總排放量 36.22%。 本集團 透過 ISO14064-1 之盤查,全方位了解富采於各類別之排放情形,並依此訂定減量目標與措施。

溫室氣體排放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