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低碳转型,
成为环境永续的绿色实践者
本集团温室气体排放可分为直接排放、能源间接排放、以及其他间接排放。直接排放源包括制程使用 气体 ( 全氟化物 PFCs、一氧化二氮 N2O、甲烷 CH4、二氧化碳 CO2)、挥发性有机气体污染防治设备、 紧急发电机及其他设施所使用之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及柴油等燃料,以及化粪池、消防训练及 设备等逸散性排放源;能源间接排放源主要为外购之电力;其他间接排放来源则包含产品及原物料运 输、供应商生产、员工差旅、废弃物处理及员工通勤等。 2024 年本集团温室气体排放量总计为 468,531.62 公吨 CO2e,其中类别 1 及类别 2 合计为 293,014.51 公吨 CO2e;2024 年度由于产能增加 10%,排碳量较 2023 年仅增加 2.47% ,由于集团导入的多项节能 措施,范畴 2 之温室气体直接排放量较 2023 年减少 4.64%。本集团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主要来自电力使 用的间接能源排放,占全集团总排放量 50.27% ;其次类别 4 的,占全集团总排放量 36.22%。 本集团 透过 ISO14064-1 之盘查,全方位了解富采于各类别之排放情形,并依此订定减量目标与措施。
温室气体排放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