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元光電 2019/03/14
董事会决议许可经理人从事竞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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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董事会决议日:108/03/14
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01)李秉杰 策略长
(02)金明达 副总
(03)施韦 副总
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
(01)李秉杰 策略长
晶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代表人兼董事长
(02)金明达 副总
晶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代表人
(03)施韦 副总
晶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代表人
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经理人期间
5.决议情形(请依公司法第32条说明表决结果):
经参与讨论及表决之出席董事无异议通过
6.所许可之竞业行为如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经理人姓名及职称
(非属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者,以下请输〝不适用〞):不适用
7.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之公司名称及职务:不适用
8.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地址:不适用
9.所担任该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不适用
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经理人如有对该大陆地区事业从事投资者,其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