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元光電 2019/03/14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关系人之捐赠

已复制

1.事实发生日:108/03/14
2.捐赠原由:
 本公司100%子公司处分其转投资公司的股权,因相对交易人无法将款项汇出中国境外,
 经评估后,决定委由本公司100%间接持有之晶宇光电(厦门)有限公司代为收款,并决议
 将其代收款项无偿捐赠予晶宇厦门,惟晶宇厦门系本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之子公司,
 对本公司股东权益不受影响。
3.捐赠金额:美金240万元
4.受赠对象:晶宇光电(厦门)有限公司
5.与公司关系:本公司100%间接持股之子公司
6.表示反对或保留意见之独立董事姓名及简历:无
7.前揭独立董事表示反对或保留之意见:无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