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元光電 2010/03/08

澄清99/03/08經濟日報A1版報導說明

已复制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99/03/08

3.報導內容:晶元光電將分別與光寶、 聯電攜手,布局大陸發光二極體市場.........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本公司已於98/12/21經董事會通過並依法發佈重大訊息,以美金800萬元額度內投資山東

冠銓LED廠;及於美金1.2億元額度內授權董事長在江蘇省常州市設廠,惟投資常州案之

合作對象,則尚未確定。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