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元光電 2004/05/17

公告本公司增資發行新股以受讓他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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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
股份受讓
2.事實發生日:93/5/17
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
名稱:
兆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兆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林培嘉等人(佔發行股份69%)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否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兆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鼎元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係本公司董事,但不影響股東權益
7.併購目的:
本公司擬與兆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策略合作計劃,
以提昇雙方公司競爭力及經營績效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
1.有效結合雙方發展氮化物LED產品之技術與經驗
2.充份利用既有設備增加新產能
3.取得關鍵技術,合作開發新產品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
預期雙方合作後對本公司每股淨值與每股盈餘皆有正面的效益
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
1.換股比例:以兆亨公司10.49股換發本公司1股之比例
2.計算依據:依雙方公司財務數據及營運特性、發展前景,
  並考量雙方經營狀況及針對未來之可能預測,而議定換股比例
11.預定完成日程:
暫訂換股基準日為93年07月12日
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
不適用
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
1.晶元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內容:
  高亮度發光二極體之製造及銷售
2.兆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營業內容:
  電腦,通信,視聽電子產品及電子零組件之製造與銷售
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
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
不適用
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

16.其他重要約定事:

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
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