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

                                   

董事长:彭双浪 先生
董事:范进雍 先生
董事:友达光电(股)公司代表人 林雨洁 女士
董事:唐修穆 先生
独立董事:沈维民
独立董事:沈显和 先生
独立董事:王伟臣 先生
独立董事:许恩得 先生
独立董事:邹纯忻 女士

审计委员会

沈维民 先生
沈显和 先生
王伟臣
许恩得
邹纯忻

审计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履行其监督公司在执行有关会计、稽核、财务报导流程及财务控制上的质量和诚信度。

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包括:财务报表、稽核及会计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制度、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重大资金贷与背书或保证、募集或发行有价证券、法规遵循、经理人与董事是否有关系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冲突、员工申诉报告、舞弊调查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或报酬,以及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等。

根据中华民国法律规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五名独立董事皆符合法令规定之专业、工作经验、独立性及兼任独立董事家数等资格条件,并每年定期进行审计委员会之内部绩效评估。

审计委员会为履行其职责,依其组织章程规定有权进行任何适当的审核及调查,并且与公司内部稽核人员、签证会计师及所有员工间皆有直接联系之管道。审计委员会也有权聘请及监督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协助其执行职务。

有关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的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

 

审计委员会运作

第二届任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30日,迄今已开会2次(A),出席情形如下:

数据日期:2023.12.31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B)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B/A)

备注

独立董事

沈维民

2

0

100.0%

召集委员

独立董事

沈显和

2

0

100.0%

 

独立董事

王伟臣

2

0

100.0%

 

独立董事

许恩得

2

0

100.0%

 

独立董事

邹纯忻

2

0

100.0%

 

注1:每位成员100%出席率。

 
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及会计师之沟通情形
2023年审计委员会重要决议事项

薪资报酬委员会

沈显和
王伟臣
许恩得

薪资报酬委员会旨在协助董事会执行与评估公司整体薪酬与福利政策,以及董事及经理人之报酬。

根据中华民国法律规定,薪资报酬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任命。目前,富采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系由3位独立董事组成,成员具备专业领域之工作或产业经验及公司治理专才经验,并对本公司旗下之晶电及隆达公司具备相当程度之了解,富采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应被邀请列席参加所有会议,但于讨论其薪酬时予以回避。

薪资报酬委员会依其组织章程规定,有权聘请独立顾问协助其评估总经理或经理人之薪酬。

薪资报酬委员会每年至少应召开二次,并每年定期进行薪资报酬委员会之内部绩效评估,有关薪资报酬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形及每位委员的出席率,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

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

第二届任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30日,迄今已开会2次(A),出席情形如下:

数据日期:2023.11.30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B)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B/A)

备注

召集人

沈显和

2

0

100.0%

 

委员

王伟臣

2

0

100.0%

 

委员

许恩得

2

0

100.0%

 

注1:每位成员100%出席率。

2023年薪酬委员会重要决议事项

ESG企业永续委员会

彭双浪 先生
王伟臣
邹纯忻

富采于 2021 年底成立 ESG 企业永续委员会,为董事会辖下一功能性委员会,由集团董事长、独立董事、副总经理及子公司高阶主管所组成,统筹与规划集团 ESG 政策与永续目标蓝图,并识别与 ESG 有关之风险与机会,用以决定相关投资策略,同时监督各项 ESG 绩效设定与达成情形,并订定 2022 年为 ESG 元年。

 

ESG企业永续委员会运作

第二届任期:2023年5月31日至2026年5月30日,迄今已开会2次,出席情形如下:

数据日期:2023.11.30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B)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B/A)

备注

召集人

彭双浪

2

0

100.0%

 

委员

王伟臣

2

0

100.0%

 

委员

邹纯忻

2

0

100.0%

 

注1:每位成员100%出席率。

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员会

彭双浪 先生
沈维民 先生
沈显和 先生
王伟臣
许恩得
邹纯忻

富采于2023年8月3日成立「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辖下功能性委员会,并订定组织规程,推派董事长及全体独立董事等共6名所组成,并由董事长担任会议召集人及会议主席,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届期相同,自董事会委任通过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止。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任命公司治理主管,由财务中心张博仪副总经理担任,张博仪副总经理具备公开发行公司从事财务及议事等管理工作经验达十年以上,其相关处理事务人员,皆具有于证券、金融相关机构或公开发行公司从事法务、法令遵循、内部稽核、财务、股务或公司治理相关事务单位之主管职务至少三年以上经验,可确保其公司治理等职务之有效行,且不涉及有利益冲突及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等情事。公司治理主管虽由财务长兼任,惟在其执行本职及兼任职务时,均能有效执行且保持独立性,并未涉有利益冲突及违反内部控制制度情事。其主要职权如下:
1、依法办理董事会及股东会之会议相关事宜。
2、制作董事会及股东会议事錄。
3、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
4、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资料。
5、协助董事遵循法令。
6、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之事项。

 

公司治理暨提名委员会运作

第一届任期:2023年8月3日至2026年5月30日,迄今已开会1次(A),出席情形如下:

数据日期:2023.11.30

职称

姓名

实际出席次数(B)

委托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率(B/A)

备注

召集人

彭双浪

1

0

100.0%

 

委员

沈维民

1

0

100.0%

 

委员

沈显和

1

0

100.0%

 

委员

王伟臣

1

0

100.0%

 

委员

许恩得

1

0

100.0%

 

委员

邹纯忻

1

0

100.0%

 

注1:每位成员100%出席率。

 

公司治理主管进修

进修年度:2023年

进修日期

主办单位

课程名称

进修时数

112.08.02

社团法人中华公司治理协会

从ESG企业永续发展看上市柜公司的资安治理策略

3

112.09.01

社团法人中华公司治理协会

企业声誉风险管理

3

112.09.01

社团法人中华公司治理协会

气候变迁风险对公司财务揭露的冲击与影响

3

112.11.02

社团法人中华公司治理协会

董监如何督导风险管理及危机管理,强化公司治理

3

 

禁止内线交易

公司订有「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与「内部重大信息处理与防范内线交易管理办法」,并揭露于公司网站,作为本公司重大信息处理及揭露机制之依据,禁止董事或员工等内部人利用市场上未公开信息买卖有价证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不得于年度财务报告公告前30日,和每季财务报告公告前15日之封闭期间交易其股票。本公司亦会不定期检讨本办法以符合现行法令与实务管理需要。

公司针对新任董事及经理人,皆会提供股权交易及防范内线交易之重点整理,确保新任人员能够完整遵守股权交易之法令规章及公司政策,并应遵守证券交易法及其他法令规章。针对公司内部人及特定职务之主管及同仁,若涉及未公开之讯息皆负有保密之义务,包含缄默期间的提醒,内线交易禁止之适用范围及对象、重大影响股票价格之消息范围及公开方式、罚则及其法令规定等,以具体落实防范内线交易。

本公司于每年底规划及通知董事会成员有关次年度董事会开会日期、各季财务报告公告前之封闭起讫期间,并于前述封闭期间开始前,再次通知董事会成员,避免董事误触该规范。2023年度已于1/19、4/14、7/14及10/13分别对董事会成员以mail通知及倡导,且董事会成员皆符合公司内控规定,未于前述规定之封闭期间内交易本公司有价证券。

内部稽核

内部稽核为独立单位,隶属董事会,配置专任稽核主管一人及适当人数之内部稽核人员。稽核主管任免经董事会通过,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核、薪资报酬由稽核主管呈报董事长核定。
本公司遵循法令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稽核依此订定内部稽核实施细则,据以执行并衡量现有制度之有效性及遵循情形,范围包括子公司。
本公司稽核作业依董事会通过之稽核计划执行,该计划乃依风险评估结果拟订,并视需要执行项目稽核;每月或必要时向董事长及独立董事报告,并列席董事会报告。
内部稽核人员就各项作业之查核结果呈报管理阶层使其了解已存在或潜在缺失及改善情形,并复核本公司各单位及子公司自行评估报告,以作为董事会及总经理评估整体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主要依据。